一、遴选条件
详见附件2《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遴选优质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的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2026年3月30日前)
符合条件的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向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sswsjd@126.com邮箱。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师市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产地加工(趁鲜切制)项目建设总体情况;
3.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生产线建设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4.种植基地情况简介及证明材料(包括自有基地和合作基地的品种、地点、面积,土地流转情况,基地合作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简介,合作和质量协议等);
5.企业全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
6.申报品种近2年单品种加工销售情况及证明材料;
7.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审核(2026年4月10日-4月30日)
组建由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和有关团相关部门参加的审核小组,审核申请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企业进行(包括种植、加工等环节)现场查验。
(三)公布(2026年5月20日前)
师市市场监管局将评分为90分及以上的申报企业名单报送审核小组。由审核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布优质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名单,并在师市政务网予以公示。趁鲜切制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趁鲜切制的公示企业将取消认定。
附件:1.
附件1: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优质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申报表.docx
2.
附件2: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遴选优质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趁鲜切制)的遴选条件.docx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