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兵团农业局、环保局《关于开展兵团畜禽养殖禁养和限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兵农牧发2017132),师市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此方案已经兵团农业局、环保局技术审核。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开始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师市农业局反馈。

联系人:张卫平

联系电话:8182362 13579721962

邮箱:1079305092@qq.com

农业局

20181218


  附件:1.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2.四师禁养区划分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