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解决招商引资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师市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师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兵团再担保公司,拟在师市开展“园区保”试点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共同运作“园区保”产品,设立“园区保”资金池。为规范资金池运作管理,结合师市实际起草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包括设立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二章是资金池设立情况。“园区保”资金池初始规模为5000万元,由师市财政局牵头设立,其中:师市财政预算安排4000万元,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安排600万元,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400万元。资金池运作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含利息收入等),全部用于充实资金池。合作银行可在放大倍数不高于10倍的金额范围内开展“园区保”授信业务。
第三章是支持对象。“园区保”资金池支持对象采用“名单制”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由师市财政局发布。
第四章是资金池管理及运作方式。主要包括指定“园区保”资金池管理人,明确“园区保”融资业务品种、融资成本费率、支持对象授信额度,以及参与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
第五章是风险补偿机制。主要包括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相关规定,“园区保”资金池原则上不予补偿的情形、逾期贷款代偿后的分配规则等。
第六章是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明确暂停受理新增融资业务担保申请的标准和后续处理方式。
第七章是附则。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园区保”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