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2302317093336
申请日期:2025-12-30
信息情况
| 部门类别 | 七十七团 | ||
| 主题 | 在第四师77团辖区养犬能否适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 | ||
| 内容 | 我是第四师77团辖区居民,第四师尚未出台相关养犬法规,那么在77团辖区范围内养犬是否能适用2022年施行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对一些违反规定的养犬人进行行政处罚? | ||
| 受理部门 | 七十七团 | 计划完成时间 | 2026-01-14 |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完成时间 | 2026-01-06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居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77团辖区养犬管理能否适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问题,经与垦区公安局法制科及派出所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法规适用说明 目前,77团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管辖的团场,其行政管理体系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政务体系分属不同序列。因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2022年施行)不直接适用于77团辖区。 二、执法依据 团场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具体处罚标准以该法规定为准。 三、补充建议 若遇到养犬纠纷或违规行为,可向辖区派出所举报,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置。 感谢您对团场公共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进一步疑问,可联系垦区公安局或77团相关部门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