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网站
编号:202409031154107060
申请日期:2024-09-03

信息情况

部门类别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 关于哈啰共享电单车垄断的投诉书
内容 被投诉对象:哈啰出行(运营哈啰共享电单车的相关公司) 投诉事项: 哈啰共享电单车涉嫌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存在垄断行为,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事实与理由: 1. 市场份额过高: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的共享电单车市场中,哈啰共享电单车占据了显著过高的市场份额,达到了[100%]。例如,在该地区的主要街道、商业区、居民区等,哈啰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数量和使用频率远远超过其他竞争对手,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使得其他共享电单车企业难以进入市场或有效开展业务,限制了市场的多样性和竞争活力。 2. 阻碍创新和行业发展:由于哈啰共享电单车的垄断地位,其他企业在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面临巨大压力和阻碍。缺乏竞争的环境使得哈啰出行缺乏改进和创新的动力,不利于整个共享电单车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服务质量提升,最终影响消费者的体验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哈啰共享电单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希望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够对哈啰共享电单车的垄断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制止其垄断行为,促进共享电单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受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划完成时间 2024-09-13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4-09-06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可克达拉市市场环境的关注,就您提出的疑问作如下解答:可克达拉市哈啰单车共享单车不存在垄断行为,其他企业有意向也可以在可克达拉市投放运营共享单车,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在住建部门备案申请,如您对投放流程有疑问,可咨询0999-8182022(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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