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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8162005316556
申请日期:2024-08-16

信息情况

部门类别 住建局
主题 住宅房屋质量问题
内容 关于可克达拉市宏远新天地宜居住宅(二期项目)-22号楼3单元401号商品房的情况说明-开发商是新疆宏远建设集团 22号楼3单元401号住房业主我接到售楼部通知,于2022年7月2日办理验房交钥匙手续,当时可克达拉润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先交物业费再验房为由,使我缴纳物业费836.3元、垃圾清运费400元,共计1236.3元;后验房时发现多项施工内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完成(包括:1.入户电源未接通2.南阳台雨水管洞口未修补3.卧室窗户部分玻璃胶未打满,漏风4.入户门锁芯不回弹5.厨房防水细部处理不到位6.天然气未入户7.阳台防水未做8.水表未接通9.电梯电源未接通,无法使用);当时与物业公司协商待以上问题限期整改完成后立即通知业主我前来验房领钥匙,但截至2024年8月可克达拉润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通知我验房领钥匙且该小区物业公司已更换,经与售楼部联系查看我屋整改情况时发现还是有若干问题任未整改:如1.南阳台雨水管洞口未修补2.入户门锁芯不回弹、未更换3.厨房防水细部处理不到位(未按照设计规范施工)4.阳台防水未做5.小卧室1块玻璃损坏未更换6.地下室小库房排水管接口漏水未整改7.户内所有窗户玻璃设计图纸为铝合金(断热桥)普通三玻(5+6A+4+12A+5),实际施工为2玻窗户; 业主诉求:1.开发商免除业主我自2022年7月-目前(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且验房合格领钥匙日期)的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暖气费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未验收房时,物业费应由开发商缴纳。) 开发商偷工减料: 1.厨房和阳台防水未做,图纸设计要求做高分子涂膜防水层,四周上翻0.5米(做法详见建筑图建施-04材料做法表三和建施-02第10条防水工程10.3要求) 2.首层门厅、侯梯厅未做矿棉板吊顶,(做法详见建筑图建施-04材料做法表六棚3)3. 户内所有窗户玻璃安装为2层,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做法详见建施-18门窗表铝合金(断热桥)普通三玻(5+6A+4+12A+5))
受理部门 住建局 计划完成时间 2024-08-29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24-08-22
答复内容 师市住建局于2024年8月19日接到领导信箱平台投诉信息,站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热线留言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经核查,新天地住宅(二期项目)22号楼于2019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竣工验收,业主于2022年7月2日、2024年8月11日先后2次验房均未领取钥匙。业主2次验房累计反馈质量问题13个,其中:进户门锁舌不回弹、卧室窗户部分玻璃胶未打满、电源未接通、天然气未入户、水表未接通、电梯电源未接通的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南阳台雨水管洞口修补、卧室块玻璃损坏和厨房防水细部做法不到位的3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阳台未做防水、厨卫间防水做法、户内窗户型号及首层门厅、候梯厅吊顶做法的问题,均符合设计要求。 经核查,自2022年7月2日至2024年8月11日两次验房期间,因疫情、物业公司变更、业主妻子怀孕等原因造成未及时验收质量问题整改内容且未及时领取装修钥匙。 工作人员督促房产公司、物业公司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品质,及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并向业主做好验房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关于业主提出的减免物业费、暖气费、垃圾清运费等诉求,工作人员已督促房产公司、物业公司与业主沟通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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