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七团金屯镇 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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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七团金屯镇 |
内设执法机构 |
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财政所 |
职责分工 |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行政办公室、政策研究、机要保密、机关事务管理、档案史志、巡视巡察整改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及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所:负责财政、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协助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团镇党委、团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
管辖范围 |
六十七团金屯镇辖区 |
执法区域 |
六十七团金屯镇辖区 |
办公地址、时间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屯垦西路4号 |
联系方式 |
电话:0999-3930334 |
投诉举报方式及 途径 |
电话:0999-3931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