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双公示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违法事实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师市医保处字﹝2025﹞第1号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六团清水河社区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2019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通过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血清载脂蛋白AI测定”“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血清载脂蛋白ɑ测定”方式,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用,共涉及6639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88131元,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3386.45元。 | 行政违法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规定予以处罚。 | 退回违规基金53386.45元,处造成损失3倍金额(160159.35元)罚款。 | 16.015935 | 2025/7/3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