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行政执法 主体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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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执法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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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 |
依法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师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地震防范等行业及防灾减灾领域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组织查处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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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应急管理局:依法行使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检查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应急管理局委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师市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含防震减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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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
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工贸、地震等行业安全生产及区域防灾减灾执法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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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区域 |
第四师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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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及时间 |
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E区科技馆三楼 周一至周五 夏季(5月1日后)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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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
举报电话 |
0999-8182598 |
传 真 |
0999-818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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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dssyjzh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