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
信息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9〕32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师市办发〔2019〕101号)要求,现将师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统计局。
二、内设执法机构
统计执法监督科。
三、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统计法》;
2.依法组织统计执法检查;
3.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4.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本机关的统计应诉事项;
5.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管辖范围
统计行政执法
五、执法区域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辖区
六、办公地址、时间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15号电商服务中心3楼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999-8182651
传真:0999-8182637
邮箱:tjjgy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