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2.依法组织水政执法检查;
3.依法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4.办理水行政复议和本机关的统计应诉事项;
5.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区域及管辖范围
第四师辖区水利行政执法。
四、办公地址、时间
可克达拉市和谐西路568号,水利大厦(1211)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99-8182771、0999-8182847
传真:0999-818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