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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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 1 |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72号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分公司 | 王小康 | 2026年10月1日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可克达拉市岳麓山南路交湘江东路时,发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 2026年10月2日 | 该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最终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分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第四师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