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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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 1 | 四师住罚决字〔2026〕第026号 | 戍强项目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汤飞 | 2026年7月11日,第四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第四师75团一次网改造及锅炉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一标段(EPC)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查实戍强项目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违法行为。 | 2026年8月20日 | 该行为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规定。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最终对戍强项目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第四师75团一次网改造及锅炉达标排放改造项目一标段(EP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周湘程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