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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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 1 |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47号 | 新疆天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张亮 | 2026年7月17日,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可克达拉市定情路,发现天一荣府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挖掘、破坏城市道路。 | 2026年7月17日 | 该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最终对新疆天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第四师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