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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42号)
发布:2026-07-13 来源:  作者:  编审:住建局2  浏览量:0 
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
2026第042号)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042号 买尔旦·努尔买买提    2026年7月2日19时15分,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岳麓山南路,发现轻型栏板货车新FM5J56违规停放至人行道,侵占城市道路。 2026年7月2日   该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最终对买尔旦·努尔买买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