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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2-002号)
发布:2026-03-11 来源:  作者:  编审:ice  浏览量:526 
2026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
2026第2-002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6第2-002号 亚力坤·玉苏甫    2026年3月9日,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第四师64团14连,发现有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经调查为亚力坤·玉苏甫擅自倾倒。
    
2026年3月9日   该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最终对亚力坤·玉苏甫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