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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5﹞第025号)
发布:2025-11-26 来源:  作者:  编审:住建局2  浏览量:16 
2025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
2025第025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5第025号 岳银锋    2025年11月16日17时20分,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可克达拉市资江路交紫金山路存在建筑垃圾,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岳银锋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新F73005于可克达拉市资江路交紫金山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2025年11月18日   该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最终对岳银锋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