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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5﹞第014号)
发布:2025-09-05 来源:  作者:  编审:住建局2  浏览量:0 
2025年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四师城当罚决字
2025第014号)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四师城当罚决字〔2025〕第014号 伊犁兴杨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孙健    2025年8月29日18时30分,伊犁兴杨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重型自卸货车新F52915于可克达拉市淮河路交天山北路拉运工程渣土,在运输途中泄漏抛洒,污染城市道路。 2025年9月1日   该行为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的规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而造成泄漏、遗撒,机动车辆带泥在市区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最终对伊犁兴杨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