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辅助
人员工作职责、辅助权限公示
工作职责
1. 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动员和带领群众及社会单位参与城市环境秩序建设。
2. 日常巡查:参与日常性城市管理工作,对管理区域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3. 劝阻制止:劝阻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督促改正违法行为。
4. 信息收集:收集并及时反映管理区域单位、个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辅助进行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视频巡查等工作。
5. 协助执法:配合执法人员维护执法现场秩序,协助开展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在执法人员指导下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
辅助权限
不得从事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的调查和审核,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独立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质性权利义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