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9〕32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师市办发〔2019〕101号)要求,现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四师城市管理局)
二、内设执法机构
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职责分工
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具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制定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并监督落实。
(二)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名义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城镇(团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执法门类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能。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管辖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
五、执法区域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市域及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61团、62团、63团、64团、66团、67团、68团、69团、70团、71团、72团、73团、74团、75团、76团、77团、78团、79团
五、办公地址、时间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3楼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99-8189062
传真:0999-818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