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涉企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年度检查频次 | 年度检查时间 |
1 | 排污单位(包含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需要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 | 牵头部门 | 师市生态环境局 | 1.检查排污单位环保手续情况,包含环评﹑排污许可及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 2.检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3.检查自动测控设备运行情况; 4.检查环境管理台账情况 5.检查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6.检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包含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等 |
年度完成排污单位全覆盖检查,至少检查1次。 | 6月10日-6月20日 9月10日-9月20日 11月1日-11月10日 |
联合部门1 | 师市应急管理局 | 在师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内开展相关检查,重点检查排污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 ||||
联合部门2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排污单位环保设备计量认证情况 | ||||
联合部门3 | 师市交通运输局 | 检查排污单位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是否规范 | ||||
联合部门4 |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检查排污单位建设情况 | ||||
联合部门5 | 师市卫健委 | 检查排污单位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 ||||
联合部门6 | 师市公安局 | 1.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等是否涉及环境犯罪 2.检查排污单位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是否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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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7 | 兵团分区 | 针对辖区排污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 ||||
联合部门8 | 可克达拉市经开区 | 针对辖区排污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 ||||
2 | 核技术利用企业(医院、牙医诊所、铀矿等) | 牵头部门 | 师市生态环境局 | 1.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 2.辐射安全防护制度落实情况; 3.人员培训、台账记录情况; 4.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年度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检查 | 6月20日-6月30日 |
联合部门1 | 师市卫健委 | 1.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卫生许可手续情况; 2.检查卫生防护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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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检查经营许可证情况; 2.检查药品质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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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及产生企业 | 牵头部门 | 师市生态环境局 | 1.检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手续情况; 2.检查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3.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转运情况; 4.检查环境管理台账建设情况; 5.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
年度完成危险废物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并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评估。 | 5月20日至6月10日 |
联合部门1 | 师市公安局 | 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量,查处涉嫌环境危险犯罪的行为 | ||||
联合部门2 |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 | ||||
联合部门3 | 师市应急管理局 | 检查企业安全措施情况、特种设备情况 | ||||
联合部门4 | 师市交通运输局 | 检查企业用于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手续情况,运输路线是否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