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
行政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兵团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师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原则,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确保行政检查覆盖关键领域、直击突出问题,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二、检查类别和工作内容
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个案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类。
(一)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对不特定检查对象或事项实施的常规性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
2.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
3.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与落实情况;
4. 碳排放核算与履约情况;
5.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6. 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转移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7. 化学品(含新污染物)环境管理情况;
8.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执行、监测数据真实性及信息公开情况;
9. 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质量;
10.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1.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与验收情况;
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应急物资储备及演练情况;
13.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台账建立情况;
14.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审核评定与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15. 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整治提升情况;
16. 移动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7.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管理事项。
(二)个案检查
个案检查是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等实施的检查,是有线索可查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通过12345、96356热线、信访投诉、网络举报等渠道被群众投诉举报的;
2. 自治区、兵团相关部门交办转办要求查处的;
3. 配合自治区、兵团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督查的;
4.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核查、回头看需要的;
5. 经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线索的;
6. 存在生态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或引发社会关注的;
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灾害或突发环境事件的;
8. 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期需现场核查的;
9. 应企业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
10. 企业办理行政许可需开展的现场核查;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情形需要进行的检查。
(三)专项检查
局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师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履行批准、备案、公布程序后,部署专项检查(含专项行动、专项排查、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需遵循“合法必要、精简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事项范围、参与人数、检查内容和时限,实行年度数量管控。检查计划须经师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备案,原则上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对象、时间、地域、事项、方式等核心内容,坚决杜绝重复、拆分、多头、轮番、长时间检查。
三、检查方式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 动态优化“两库一单”:生态环境局应根据权责清单,统筹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含新污染物)、辐射、环评、排污许可、监测、移动源(含机动车)等相关业务检查,结合辖区环境风险和监管对象信用评价情况,完善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要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二噁英排放企业、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碳排放履约企业等纳入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
2. 科学设定抽查比例: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应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数量、检查人员数量等,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特殊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的随机抽查频次。年度对同一企业开展入企检查(含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次数不超过2次。个案检查可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统筹实施的,应当合并开展检查,有效减少入企检查次数。
(二)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1. 清单化整合检查事项: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核心,整合各业务条线检查内容,制定统一检查清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填表”。
2. 多维度联合检查: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多项检查合并开展,多部门对同一企业检查协同组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干扰。
3. 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加强与周边区域生态环境部门协作,开展交叉检查;深化与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
(三)强化科技赋能非现场监管
1. 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走航监测、用电监控等数据资源,实现企业环境行为实时监控、异常自动预警。
2. 拓展非现场检查手段:通过视频连线、电子台账核查、数据联网比对等方式开展远程检查;对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企业,要求先行自查并提交说明,确需现场核查的再启动入户检查。
3. 装备升级赋能执法:充分利用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VOCs检测仪、无人机、快速检测试剂盒等执法装备,提升现场快速检测和问题发现能力。
(四)规范现场检查流程
1. 事前准备:检查前明确任务分工、检查要点,调取企业相关档案资料,制定个性化检查方案;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依据、内容及权利义务(紧急情况除外)。
2. 事中规范: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检查,规范制作检查笔录,全程记录检查过程;听取企业陈述申辩,核实相关情况。
3. 事后闭环: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涉嫌违法的依法固定证据,按程序立案调查;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坚持包容审慎监管
1. 推行说理式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企业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企业规范环境管理。
2. 落实轻微免罚政策: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给予企业容错改正空间。
3. 强化正向激励:对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治理成效突出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将正面清单企业纳入优先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帮扶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
师市生态环境局是计划落实的责任主体,“一把手”作为计划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组织制定、实施计划,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协调、经费保障,督促各项检查工作按照计划落实到位。师市组织的重点检查任务,牵头科室负责方案制定、人员抽调、活动组织、督促整改、经费保障等具体事宜,局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
(二)科学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计划
师市生态环境局科学统筹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监管需求,精准研判排污单位生态环境问题发生规律,密切结合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人员力量、技术装备等情况,因地制宜,全面科学谋划年度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项目等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避免出现无差别、拉网式检查,有效减少检查频次。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积极推行“无计划不检查”,月度计划不得安排年度计划外检查任务,切实提高计划执行率、运用率。
(三)强化科技赋能,落实闭环管理
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配齐标配类装备,根据辖区监管对象行业特征优化配置选配类装备。加强装备应用,提升现场检查效能。注重发挥在线监控、大气污染防治智慧综合管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密切部门协作联动,深化数据共享利用,全面提升行政检查数智化能力。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偷排偷放、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无证排污、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停限产措施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当场取证,依法调查处理。能立行立改的,应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查处—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四)优化工作方式,注重帮扶指导
师市生态环境局要大力倡导企业争当行业标杆,对主动加强环境管理、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免除、减少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积极推行非现场检查,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打扰;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帮助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帮扶改正问题和健全管理制度,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确保行政检查取得实效。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