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生态环境保护
执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继续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提升“两打”工作成效,坚决移送“两打”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环境损害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时限:2025年全年)
二、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
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深化行刑衔接,强化信用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移送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刑事案件。(时限:2025年全年)
三、严格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
聚焦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内容,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检查和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核查工作,确保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对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核查率100%;对上年度已开工和当年已完成自主验收的项目现场检查率100%。(时限:2025年全年)
四、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执法监督帮扶
联合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执法监督帮扶工作,按照《伊犁州直伊宁市暨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指导帮扶+党建工作方案》,每季度至少开展开展1次联合执法帮扶检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积极派员参加自治区、兵团组织的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督帮扶,提升监督帮扶效能,压实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时限:2025年全年)
五、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
以师市辖区内水源地、集中式地表型饮用水水 源地为重点,对保护区内排污口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农药使用、环境综合整治、各类标识标志的设立等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饮用水用水安全。(时限:2025年10月30日前)
六、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监管
持续加大对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的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使用违规药剂或干扰剂、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形成强大震慑力。(时限:2025年全年)
七、依法打击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摸排兵团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加强对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检查和整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复发;持续深化“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成果,促进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落实落地。(时限:2025年9月30日)
八、加强锅炉达标排放监管工作
持续排查重点工业企业和供热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将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数据异常多发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依法依规达标排放。(时限:2025年9月30日)
九、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检查
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深 入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加大对“两高”企业依证排污以及环 境信息依法公开情况检查力度,严格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时限:2025年10月30日)
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行动
全面梳理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级领导批示、挂牌督办及敏感地区的问题线索、应索赔未索赔的案件,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对已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开展修复效果评估。(时限:2025年10月30日)
十一、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工作
增强VOCs执法装备配备使用,重点查处旁路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以及VOCs检测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时限:2025年全年)
第四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