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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局主体基本信息
发布:2025-05-16 来源:  作者:  编审:司法局  浏览量:553 

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局

二、具体职责

1.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2.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5.承担全面依法治师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师市中长期规划建议。

6.负责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师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师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三、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责分工

1.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电话:0999-8189651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师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负责律师事务所(分所)、律师执业的有关审批(初审)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有关审批、监督工作;指导、参与律师维权工作;指导、监督师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师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

四、管辖范围

依据兵团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四师可克达拉市所属辖区内,对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进行管辖。

五、执法区域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所属辖区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