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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依据
发布:2025-05-31 来源:  作者:  编审:民政局  浏览量:52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立案:

(一)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事实;

(二)属于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范围;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pdf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