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新教规〔2024〕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