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一团依申请公开指南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政府机关依申请公开只提供原始信息,不为答复申请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申请接收渠道及受理机构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到六十一团机关现场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一团

  地址:六十一团军垦西街1号

  联系电话:3157046

  邮编:835216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师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申请表》通过实名认证后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师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复制、下载。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审核。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登记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注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答复。本机关(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处理程序详见申请处理流程图)。

  对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办理;

  属于税务、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