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委托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承担“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新疆可克达拉市六十四团振兴路8号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概要:在厂区内现有动力车间东北侧预留空地处建设1台90t/h中温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设施,同步淘汰动力车间原有4台低效高耗锅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1899959213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704977409
邮箱:149807850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绿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