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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布:2023-09-15 来源:  作者:  编审: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545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按照《兵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兵环委发〔20232号)要求,根据师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和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一、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统筹指导连队基础设施建设和清洁行动。

二、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家畜禽)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室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三、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四、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对侵犯农作物新品种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六、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本师域农作物种质资源全面普查和征集。

七、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监督指导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利用。负责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农用薄膜残留检测,推进清理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八、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九、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做好实时动态监测统计,掌握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和处理情况。

十、负责组织推广绿色、环保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快绿色智能农机装备和节本增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机节能减排,助力实施农业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由国三升级国四,实施更为严格的农机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

十一、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能耗高、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十二、负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根据生态修复需要,在霍城片区、察县片区、昭苏片区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调查研究典型重大气象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指导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开展师市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作。

十三、配合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空气质量预报的联合会商。

十四、依托自治区气象局、兵团农业农村局和伊犁州气象局,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