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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商务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布:2023-09-15 来源:  作者:商务局  编审:商务局  浏览量:508 

按照《兵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兵环委发[2023]2号)要求,根据师市商务局工作职能和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一、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严守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底线,推进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

二、指导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进行监督管理。

三、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督部门、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四、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积极推动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

五、贯彻执行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国际贸易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兵团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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