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按照《兵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兵环委发〔2023〕2号)要求,根据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职能和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1.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
2.指导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
3.指导有关行业循环经济发展。
4.协调行业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散乱污”企业清洁整顿工作,协调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执法部门对落后产能依法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