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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布:2023-07-06 来源:  作者:  编审: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713 


按照《兵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兵环委发〔2023〕2号)要求,根据师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能和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一、负责指导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提升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二、负责优化公路网建设,做好职责养护范围内公路的养护,提升公路通行率,以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三、负责指导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四、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船舶污染治理。

五、按职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六、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七、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对车辆营运管理工作内容之中,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车辆排气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资质的维修企业名单。

八、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举报受理渠道

(一)电话举报:师市96359政务服务热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滨河东路1号(师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835219。电子邮箱:dssjtysj@163.com。

公开渠道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cocodala.gov.cn第四师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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