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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行政处罚类)二 | ||||||||||||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
项目 | 子项 | |||||||||||
11 | 654002209CF37400 | 对出卖亲生子女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主席令第10号)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日常工作中对发现或者接到报警投诉出卖亲生子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此类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案。 2.调查阶段:对受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予以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证,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3.审查阶段: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 5.决定阶段: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结案阶段:填写《结案报告》,装订卷宗; 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居民身份证违法行为处罚的; 2.擅自改变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收养法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的;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5.对违反收养法的行为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的行为。 | |
12 | 654002209CF37500 |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主席令第69号) 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民、组织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居民身份证违法行为处罚的; 2.擅自改变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收养法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的;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5.对违反收养法的行为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的行为。 | |
13 | 654002209CF37600 | 对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的处罚 | 【法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2001年第57号) 第十七条: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公民、组织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居民身份证违法行为处罚的; 2.擅自改变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收养法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的;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5.对违反收养法的行为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定的行为。 | |
14 | 654002209CF37700 | 对扰乱单位秩序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第二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43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15 | 654002209CF37800 | 对破坏选举秩序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16 | 654002209CF37900 | 对个人对大型活动场内进行违反破坏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17 | 654002209CF38000 | 对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18 | 654002209CF38100 | 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19 | 654002209CF38200 | 对寻衅滋事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5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20 | 654002209CF38300 | 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4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