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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行政处罚类)五 | ||||||||||||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
项目 | 子项 | |||||||||||
46 | 654002209CF48600 |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购买证件回执的、未按规定缴交已使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根或未按规定缴交不再需要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未按规定作废、缴交填写错误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处罚 | 【规章】《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回执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或者销售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 (三)未按规定将已经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存根或者因故不再需要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 (四)未按规定将填写错误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注明作废并保留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 | 单位、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治安处罚决定书2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采取加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发证的; 2.除不可抗力外,不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许可证件的; 3.索取、收受当事人贿赂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4.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5.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的; 6.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其他违法律法规规章规章规定的行为 | |
47 |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单位、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4.审查阶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发证的; 2.除不可抗力外,不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许可证件的; 3.索取、收受当事人贿赂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4.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5.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的; 6.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其他违法律法规规章规章规定的行为 | |||
48 | 654002209CF41000 | 对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49 | 654002209CF41100 | 对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第六十条第一、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2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0 | 654002209CF41200 | 对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对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条第三、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1 | 654002209CF41300 | 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一条: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2 | 654002209CF41400 | 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偷越国(边)境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二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3 | 654002209CF41500 | 对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4 | 654002209CF41600 | 对偷开机动车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1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5 | 654002209CF41700 | 对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尸骨、骨灰;违法停放尸体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6 | 654002209CF41800 | 对卖淫嫖娼、拉客招嫖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11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7 | 654002209CF41900 |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4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8 | 654002209CF42000 |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3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59 | 654002209CF42100 | 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淫秽表演;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
60 | 654002209CF42200 |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公民 | 治安管理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49 | 无 | 可克达拉市公安局 | 1.受案阶段:符合受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举报人的应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举报人,一份附卷;妥善保管报案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并出具接受证据清单。 2.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并制作询问笔录。 3.审查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举行听证通知书》。 5.决定阶段:由承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处罚决定作出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印章。对已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 6.送达阶段: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或达当事人。 7.执行: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填写《案卷目录》,装订存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