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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表(其他行政权力类) | ||||||||||||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责任 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 |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权 | 【法律】 《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商务局(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8〕27号)及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承建自治区新增行政授权清单。 | 企业、公民 | 可克达拉市商务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可克达拉市商务局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须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有关文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发证的决定。(不予发证的书面告知,退回材料)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要求做好日常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备案 | 【法律】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11月1日起公布施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引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企业、公民 | 可克达拉市商务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可克达拉市商务局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须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有关文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发证的决定。(不予发证的书面告知,退回材料)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要求做好日常监管。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其他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