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其他行政权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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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办理数量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项目子项
1
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2012年1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号公告公布施行)
   第七条:发展规划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四条:编制发展规划,应当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履行拟订草案、征求意见、衔接与论证、审核与批准、公布等程序。
   第十五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规划草案。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立项(受理)阶段:编制发展规划,应当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本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规划草案。
2.审查阶段:发展规划草案在报送审核或者批准前,发展规划编制部门应当组织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或者专家咨询小组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咨询委员会或者专家咨询小组论证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在报送批准前,应当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发展规划草案未经衔接协调、征求意见以及专家论证的,不得报送审核、批准。对发展规划草案在衔接协调、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发展规划编制部门应当进行研究,合理的予以采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草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抵触的,应当修改。
3.决定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外,批准后的发展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规划编制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
4.解释备案阶段: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编制发展规划;
2.负责发展规划论证、评估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论证、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3.擅自调整、修订发展规划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
价格
监测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令第92号公布,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规章】《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二款:价格监测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机构及相关业务机构负责实施。
【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价格监测办法》(2007年9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其所属的价格监测机构负责价格监测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自治区实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价格监测措施,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价格监测系统。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机制。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原因、趋势、影响、社会反应,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价格监测。
机关、事业单 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立项(受理)阶段:指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要求对所承担的提供价格监测资料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指导和帮助。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需要了解其所提供商品、服务价格的本地区价格平均水平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提供。
2.审查阶段: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执行。
3.决定阶段:要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反映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以及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情况;(二)被监测商品和服务成本变化情况;(三)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其成本的变化原因;(四)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趋势预报预警;(五)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4.解释备案阶段: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信息,或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按有关制度规定向社会发布价格监测、预测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价格监测资料,不得对外公布,也不得用于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组织实施价格调查、监测工作,造成不能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价格监测数据,严重影响全国或地区数据汇总的;
2.违反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
3.在价格监测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不执行价格监测制度,影响价格监测工作的;
5.上报价格数据错误较多,严重影响数据准确性和代表性的;
6.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或篡改价格数据资料,造成全国或地区汇总数据严重失实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
农牧产品成本调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令第92号公布,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办法》(修订版)的通知(2017年8月1日发改价格规〔2017〕1454号)
   第五条:农本调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本调查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成本调查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审核阶段: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对调查对象报送的成本调查资料,必须根据调查制度规定和报表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合理分摊、认真审核、逐项检查。未经审核的成本调查资料,不得向上报送。成本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如发现资料来源或数据计算有误,改正前必须征询调查对象和数据报送单位的意见。
2.汇总、上报阶段:成本调查资料经审核后,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应按照报表要求进行汇总,对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规定期限上报。
3.发布阶段:成本调查资料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属于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成本资料,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漏报或篡改数据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2.违反规定,泄露调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造成损害的;
3.调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上报或不按时上报有关调查资料,影响成本调查工作进度的;
4.资料采集不科学、上报数据错误较多,严重影响资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
政府制定价格的成本监审
【规章】《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06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第四条: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成本调查机构负责本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也可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求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
【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发改成本〔2006〕1065号)
   第四条:成本监审是价格主管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职能。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成本调查机构完成每一项目成本审核工作后,应当根据所有被监审的经营者的成本核定表核算定价成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价格主管部门和经营者提交成本监审报告。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向申请人公开。
2.部门内部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受理阶段:价格主管部门和经营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监审办法要求的,成本调查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调查机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成本调查机构受理或者是不受理价格主管部门和经营者的申请,应当出具加盖监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初审阶段:成本调查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对经营者提交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下达监审通知书;
3.决定阶段:经营者报送的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的,成本调查机构按照相关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经营着成本进行审核。对成本核增核减的意见及理由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经营者。对于单个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在正式受理并下达成本监审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对于一般行业或系统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在正式受理并下达监审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完成;对于影响重大的价格或者复杂行业的价格成本监审时间可适当延长,具体由成本调查机构与经营者协商,并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
4.送达阶段:成本调查机构完成每一项目成本审核工作后,应当根据所有被监审的经营者的成本核定表核算定价成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价格主管部门和经营者提交成本监审报告。成本监审报告必须经参与成本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应加盖成本调查机构公章或者成本监审专用章。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违反规定,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或服务未经成本监审制定价格的;
2.从事成本监审工作的人员与经营者有利害关系的;
3.成本调查机构监审人员因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令第92号公布,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规范性文件】伊犁州发改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属县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伊州发改医价〔2014〕25号)(2014年8月29日)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服务费前应到所在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提交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等材料,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社会组织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受理阶段:指导申报单位填写,核查申报表格和材料,并予以受理,登记确认。
2.审查阶段: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阶段:做出准予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4.送达阶段:办结送达。
5.事后监管阶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价格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责任:
1.对符合备案条件但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予以备案的;
3.在备案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6
民办幼儿园收费审核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令第92号公布,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规章】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3〕3624号)(2013年11月11日)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审核备案管理。民办幼儿园保教费、食宿费标准,实行成本补偿机制,主要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办学质量,结合幼儿园评功定等级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受理阶段: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相关表格,核查申报表格和材料,并予以受理,登记确认。
2.审查阶段: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阶段:做出准予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4.送达阶段:办结送达。
5.事后监管阶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价格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责任:
1.对符合备案条件但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备案条件予以备案的;
3.在备案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7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令第92号公布,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第19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第20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规章】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发〔2015〕109号)
机关、事业单位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受理阶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制定价格所需的资料;不予受理的在5个工作日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职权定价则无受理责任。
2.审核阶段:承办业务科审核申报材料,开展市场调查,收集有关数据,根据需要开展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或专家论证,拟定定价方案
3.决定阶段:对制定价格的方案审议后认为需要制定价格的,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
4.公开阶段:需要制定价格的由承办业务科起草制定价格的决定(文件),报委领导签发后,通过价格网站等媒体对外公示,有建议人的,将建议办理情况告知建议人
5.事后监督阶段: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布后,加强监管,督促执收单位收费公示、按规收费。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其他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
承担相应责任: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核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未开展市场调查;应进行成本监审的未进行成本监审;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未组织专家论证;
3.决定环节违背集体审议原则决定或超时决定的;
4.公开及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不及时或不公开定价结果的;
5.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的;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的
8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6日
   第二项第(三)小项: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规范性文件】《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2004年11月25日
   第二项: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时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对投资主管部门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主管部门不予以备案的项目以及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不应办理相关手续。
【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新政发〔2005〕57号)2005年9月15日
   第三条第二款: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办理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基本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自治区经贸委负责办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区项目备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州、市及享有自主审批权的开发区项目备案管理机关负责前款规定总投资限额以下企业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项目备案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重大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经本级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第八条:项目备案机关如认为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
   第九条:备案机关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对不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备案的项目,出具通知书。各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项目备案管理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网上备案确认。
【规范性文件】《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2013年11月30日)附件2“县市可平衡建设的项目的核准(属于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子项)。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申请人
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受理阶段:项目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项目备案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重大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经本级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2.告知阶段:项目备案机关如认为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
3.决定阶段:备案机关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对不符合备案条件不予备案的项目,出具通知书。
4.调整阶段:已备案的项目,内容有重大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关报告。原项目备案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3.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5.擅自增加审查事项;
6.以备案为名,变相进行审批或核准;
7.无故拒绝和拖延备案时限;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企业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申请人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申请阶段:管道企业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受理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核,符合规定的数量、内容和格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对管道竣工测量图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4.决定阶段: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的书面决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核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未组织专家论证;
3.决定环节违背集体审议原则决定或超时决定的;
4.公开及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10
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依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企业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申请人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申请阶段:管道企业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受理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核,符合规定的数量、内容和格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4.决定阶段: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的书面决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核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未组织专家论证;
3.决定环节违背集体审议原则决定或超时决定的;
5.公开及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11
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管道安全防护措施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企业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申请人公开

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申请阶段:管道企业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受理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核,符合规定的数量、内容和格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对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管道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4.决定阶段: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的书面决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核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未组织专家论证;
3.决定环节违背集体审议原则决定或超时决定的;
6.公开及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