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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它行政权力类) | ||||||||||||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责任 主体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
项目 | 子项 | |||||||||||
1 | 权限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 企业、公民、其他组织 | 可克达拉市文物局 | 向社会公开 | 0 | 可克达拉市文物局 | 无 | 1.受理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2.审查阶段:市文广局对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3.决定阶段:法定告知、做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信息公开。 5.事后监督阶段: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 7.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
2 | 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 | 【规章】《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2009年8月5日)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认定文物,应当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并作出书面决定。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或设置专门机构开展认定文物的具体工作。第九条: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自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公告之日起生效。 | 企业、公民、其他组织 | 可克达拉市文物局 | 向社会公开 | 0 | 可克达拉市文物局 | 无 | 1.受理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2.审查阶段:市文广局对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3.决定阶段:法定告知、做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信息公开。 5.事后监督阶段: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 7.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
3 | 不可移动文物的定级 | 【规章】《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2009年8月5日)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所有权人书面要求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定级的,应当向有关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有关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予以答复。 | 企业、公民、其他组织 | 可克达拉市文物局 | 向社会公开 | 0 | 可克达拉市文物局 | 无 | 1.受理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2.审查阶段:市文广局对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3.决定阶段:法定告知、做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信息公开。 5.事后监督阶段: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 7.办理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