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市侨办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确认)

可克达拉市侨办行政权力清单

权力类别: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权力名称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和内容备注
项目名称子项名称序号省级序号市级序号县级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归侨侨眷身份认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与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亲属申请认定侨眷身份的,应当提供由公证机构出具的扶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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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认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410号)                
   第十七条  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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