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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行政征收类) | ||||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项目 | ||||
1 | 对非税收入的征收 | 【法规】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 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 1.受理申报阶段: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非税收征收规定。 3.决定阶段:对申报的非税款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开票征收缴入国库。 4.事后监管阶段:对未报单位进行催报催缴,逾期仍未缴纳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