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郑娅莉)记者从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政法机关从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面制定了较为详细的举措,努力营造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自治区政法机关坚持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不断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了涉及户政、交管、特种行业许可、诉讼、执行、公证、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多方面的惠企便民措施;对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在3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并予以信用修复等举措,通过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法律包容性,努力提供一个稳定、宽松的发展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据了解,自治区政法机关将坚持做到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平等,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一视同仁;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