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山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山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https://www.weiyun.com/document?fileId=493794012_dcb26e1df0a739ae12b58dcd423dce4a_15f51a44-d2b1-4003-85d5-8b5483f8706c&officeType=docx&tdsourcetag=s_weiyun_file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山坡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https://www.weiyun.com/document?fileId=493794012_dcb26e1df0a739ae12b58dcd423dce4a_20c56fa2-3a25-4c12-8070-45720fb4a1d9&officeType=docx&tdsourcetag=s_weiyun_file
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