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七十九团凌振酒店布草加工厂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七十九团凌振酒店布草加工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七十九团凌振酒店布草加工厂项目 79团 柔洁布草(尼勒克县)有限公司 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9团3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3°14'55.208",北纬43°46'1.77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布草生产加工车间1座(设置裁剪机1台、缝机4台、洗脱机9台、烘干机4台、熨烫、铺平设备1套、水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理系统等)、锅炉房1座(设置1台2.5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车库、综合楼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5%。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控制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车间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79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为颗粒物0.0504吨/年、二氧化硫0.0743吨/年、氮氧化物0.3266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放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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