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鑫粮源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烘干生产线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新疆鑫粮源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烘干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鑫粮源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烘干生产线项目 73 新疆鑫粮源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伊犁胜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3团,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59'1.73",北纬43°33'33.16"。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年总产3.6万吨玉米烘干生产线2条、118/小时生物质热风炉、湿粮仓2座、库房2座等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库房1座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2%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73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0.12/年、氮氧化物2.11/年、二氧化硫1.21/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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