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第四师六十二团新源肉鸭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等两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第四师六十二团新源肉鸭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等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第四师六十二团新源肉鸭屠宰及深加工项目 62 新疆新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坤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2团,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29'25.478",北纬44°4'38.05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标准化屠宰车间1座(布设待宰区、鸭屠宰生产线、分割生产线、冻库等)、锅炉房1座(布设310/小时生物质锅炉)、封闭式堆场、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2%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屠宰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喷淋洗涤塔+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脱毛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鸭毛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喷淋洗涤+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须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设置烟气自动监测装置。堆场等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制冷系统冷凝器冷却水、脱硫废水等循坏使用、不外排;综合废水(含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至新疆新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防控、防渗措施,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时做好地下水监测。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0.09/年、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0.19/年、二氧化硫1.53/年、氮氧化物6.39/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0999-8182544
2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400MW/800MWh构网型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 经开区城西区 可克达拉市兴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0′37.079″、北纬43°53′32.877″。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220kV升压站1座、新建220kV输变电线路约481.8米、配置400MW/800MWh储能电站1座、综合楼、二次设备室等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829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25%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升压站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防治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周边电磁环境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控制限值要求。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项目须建设事故油池,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八)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生物量损失,保障植被安全;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地表土合理利用。
(九)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0999-818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