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节能环保型玉米果穗加工仓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节能环保型玉米果穗加工仓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节能环保型玉米果穗加工仓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79团4连 新疆丰沃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9团4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9'21.679",北纬43°41'23.83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2条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布设2台12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玉米果穗1万吨,每批次1000吨)、库房、晾晒场、办公生活用房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6%。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果穗进料、脱粒、精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采用“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脱硫废水等)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连队污水处理站。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该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0.024吨/年、二氧化硫0.082吨/年、氮氧化物0.43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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