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新疆德凯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德凯曼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绿色建材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绿色建材助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城西区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年加工10万吨高性能减水剂、5万吨速凝剂,5万吨特种建材添加剂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建设办公楼,厂房、库房等配套用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德凯曼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工业园产业改造升级基地2号厂房110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董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763954899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曲扬街418号办公楼十四层
评价单位联系人:毛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3137230
评价单位邮箱:7628300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
新疆德凯曼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