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5万吨锂离子负极)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第一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将“年产10万吨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5万吨锂离子负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5万吨锂离子负极)
2、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
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4万平方米,包括原料运站、原料预处理系统、包覆车间、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成品加工与上述配套设施。一期工程年产HT1(石油焦生焦类)、HG10(针状焦类生焦)、HG9(针状焦类熟焦)、HT2(二次包覆类)等产品5万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瑞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1号创新创业科技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丝路众创空间3层04室(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齐海龙 联系电话:19167920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769号长春路超高层小区办公综合楼1102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21515843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8OEB6o-_UWFjNGvWXrdUA,提取码:zu9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意见表中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意见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疆瑞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