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克达拉市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影响,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可克达拉市实际,师市党委环委会办公室起草了《可克达拉市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于时间紧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禁止燃放区域及限制燃放区域
(一)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可克达拉市内由滨河西路—乌孙山南路—长江西路—长江东路—岳麓山南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禁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可克达拉市由滨河西路—西环路—汉江西路—昆仑山北路—黄河西路—黄河东路—岳麓山北路—七一七大道—东环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内除禁放区外的区域。63团、64团、66团、68团全域。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每日二十一时至次日八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
三、反馈意见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u@sthjj.cn,邮件主题请注明“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划定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99—8182025
附件:
《可克达拉市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师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