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信息公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10月,受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询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址;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dquoCUEd 密码:vvmwt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3591356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139246285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蒋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935913566

联系邮箱:348153546@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