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润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新疆润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83521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润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70团2连 新疆润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70团2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9'42.804",北纬43°51'53.584"。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有剥皮检穗车间、玉米果穗烘干车间(设置1台25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烘干规模1200吨/批次)、籽粒烘干热风室(设置1台10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1#加工车间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主要对外购玉米果穗进行加工;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有生活办公区、2#加工车间、种子加工车间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主要对外购玉米籽粒进行精选;两期工程共用玉米果穗仓、玉米籽粒贮存库等储运工程。项目总投资5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55%。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2台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各自配套的“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脱粒初选工序、籽粒精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70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72吨/年、二氧化硫1.828吨/年、氮氧化物4.771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0999-8182544
2 辣椒烘干+中草药烘干厂(打捆)项目 71团6连 新疆有田有米农业有限公司 伊犁语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71团6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3°13'19.873",北纬43°30'39.797"。项目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2条辣椒烘干生产线、2条中草药烘干生产线,设置2台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规模为一台3吨/小时、一台4吨/小时)、库房、办公区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2台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各自配套的“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0.0024吨/年、二氧化硫0.707吨/年、氮氧化物0.3408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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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源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高粱仓储建设项目 72团9连 新源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 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72团9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2°53'48.829",北纬43°26'54.38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生产厂房4座、烘干塔1座(设置1台12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筒仓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6%。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关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72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区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0.061吨/年、二氧化硫0.054吨/年、氮氧化物1.091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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